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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: [交流] 從受虐邱小妹的遭遇談起
Originally posted by tsai2824 at 2005-1-15 11:19 PM:
整個事件的影響, 我能悲觀的預料到, 高風險的科別會越來越少優秀的醫學生加入
以後開腦出血也許有很多加護病床,但仍然要轉診到日本才能開了吧
據我所知,日本目前的醫療糾紛也是很多。(請看博客萊有關「白色巨塔」的說明就知道了)台灣的醫術普遍上來講其實也不比外國差,只是大家普遍都有「外國的月亮比較圓」的觀念。像罕見疾病要到外國求診,有的醫院顧慮到自己的「治癒率」,還看是什麼病才收呢。
就整件事來說,我個人是覺得我們的民族性普遍缺乏自省的能力,其實大家的說法都沒錯,但有些說穿了也是觀念上的不同所導致的,舉例來說好了:
一、在我們彰化有位罕見疾病患者,全身皮膚長滿了肉瘤,去年還有他的新聞,他的里長拿著慰問金去接濟他,他個人為了他的病已耗盡家產。可是就側面了解的話,其實是有醫院願意醫治他,但他是罕見疾病,醫治他的病算是把他當「白老鼠」來醫,這位病人不肯。這件事若要論真,其實雙方都沒有錯,醫方願意醫治這罕見疾病,但是風險難料。病方不願就醫,因為他不想被當成「白老鼠」,搞不好吃了實驗葯,不死卻被醫死。
二、講到國外去了,常看「Discovery」頻道的就應該看過,美國有位死刑犯捐出他的遺體讓科學家冰凍起來,然後再一刀一刀的將他的遺體「切片」,再將切片「數位化」,為的也是醫療用途。要是在我們的認知上,這是「碎屍萬段」的酷刑,我就不相信我們有人願意將親人或自己的遺體給人這樣糟蹋。
三、又是「Discovery」的節目,美國有個計劃,將捐贈的遺體,依人種劃分,然後在一個公有地裡,分別將遺體放在荒郊野外、廢棄汽車裡等等地方,然後每日記錄遺體腐爛的狀況,建檔成資料庫,以便日後利於刑事案件的偵破。
四、這是我以前不知道在哪一本書裡看過的,美國醫生全心全力救好了一位傷患,但過程中不小心犯了一個小錯誤,被一個每天出沒在醫院的「掮客」知道了。那位「掮客」就向那位傷患說,只要他願意在這張契約上簽字並出庭,保證他有錢可賺。後來那位醫生就被那位傷患告倒了,當醫生心灰意冷的問那位傷患:「我盡心盡力的救活你,你為什麼要告我?」,那位傷患說:「因為我有錢可賺啊!」
我以上說的是題外話啦,但就這次事件來說,責任追究是為了將來不再犯,以便改進缺點,而不是將這兩位當事人給逼進絕路,您說是嗎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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