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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[十分不推薦]高雄 海洋天堂 歐風餐館之地獄之旅 [列印本頁]

作者: infax    時間: 2009-7-7 22:42
標題: [十分不推薦]高雄 海洋天堂 歐風餐館之地獄之旅
本文最後由 infax 於 2009-7-7 22:45 編輯

上個月14號,朋友從台北下來南部玩,我剛好人也在南部
幾個朋友約一約就在高雄聚餐囉
這次選的餐廳是在高雄小有名氣(應該吧)的景觀餐廳:海洋天堂(店家網頁 店家blog)
主約人通知過後,看了看,十分的期待到這家餐廳吃飯
在西子灣有這麼好的view 餐廳,一定要去試試的呀
不過當天天空不作美,下著細雨,但還是不減用餐的熱情呀~ XDD

小弟不是專業饕客....東西只能算ok吧....
不過pizza倒是還滿不錯的,手工薄脆餅皮,還滿好吃的


不過接下來就是讓人不怎麼像是在天堂的了
1. 雖然當天是下雨天,但....應該也不至於進門會沒人理我們吧
我們也不是說才2、3個人,是8個人耶....不可能沒看見吧?
2. 那位外國人老闆(應該是老闆沒錯)有看到我們,往我們這群人走了過來,但....完全不搭理我們,臉十分的臭....。
3. 好不容易有人理我們,要幫我們安排座位,表明說我們應該有十個人時,那位老闆聽到我們的人數後,從原先的臭臉變成超級大臭臉。
4. 服務生把我們帶進他們唯一的包廂中,並說明他們包廂有低消什麼的,我們也都同意,這麼多人隨便點東西吃一吃一定會超過,但是剛進那個包廂,十分悶熱!
因為他們是在海邊,窗戶又都沒開,冷氣也是關著的。服務生把冷氣打開後,我們也主動的把窗戶打開讓室內通風。老闆見狀走進來問為什麼開冷氣又開窗,口氣....就像是大人問小孩為什麼要偷拿東西一樣....一整個不舒服。
5. 台北友人帶著小朋友一同前來,媽媽在幫小朋友整理衣著,把小朋友要穿的鞋子先放在桌上,老闆一整個十分不奈的說不要把鞋子放在桌上,十分的不友善
6. 服務生送水跟menu進來....放著人就跑了,連想問的機會都沒有
7. 我們想請服務生進來幫我們介紹一下,也差不多決定好要點什麼了,但....我在那招手招了很久,沒人理我 =.=
好不容易有人理我時,是我已經快爆發不奈要直接走過去叫人時....終於有服務生走過來
8. 餐廳突然停電,服務人員連進來說個餐廳停電也不願意....所有服務生就站在吧台那不知道在做什麼,感覺我們還滿像空氣的
9. 結帳時....連個對不起,不好意思,謝謝都不會說.... 老闆擺著臭臉就只顧著在那打計算機,問收銀小姐說老闆心情不好哦,小姐也只能在那尷尬的笑

一直覺得對遠道而來的友人不太好意思,當時又下著大雨,又不好找其他地方。花錢來這"天堂"但比較像掉到地獄的餐廳。雖說景真的是不錯,但在那疑似違建的地方(他們那個平台不太可能申請到建照吧~ 都已經在海邊的岩岸上),風雨又大,服務態度又是這種樣子....吃這頓飯吃的真是可怕
所以....十分不推薦到該餐廳用餐....別拿自己的心情去那開玩笑

另外一點....
同行友人在自己的pchome 新聞台blog上寫了當天用餐的情形,今天收到pchome的通知說有人檢舉該篇文章涉及公然辱罵、誹謗,以及損壞他人名譽(應該是那間店家做的事吧 文章於此 備份)
這....
也太好笑了吧
即然開店,還會怕被人批評嗎?
開店做生意,服務品質好,餐點有一定的水準,又有這麼好的景觀,會怕沒客人嗎?
被人提出有缺失又不知道要反省與改進,這樣的店家與經營者應該也不會長久了吧

ps.本文照片由小弟友人sally提供,因為當天吃飯時心情被弄的沒很好,店裡有什麼鬼東西....我也懶的照,附上友人可愛的小朋友照片一張

作者: eric1810    時間: 2009-7-7 23:20
pchome 的連結無法進入喔
作者: infax    時間: 2009-7-7 23:33
2# eric1810


看來是被pchome給關了....
pchome 碰到這種事我看也會怕被波及到吧~@@
作者: rubberhuang    時間: 2009-7-8 03:37
這家店其實是在柴山裡面,
屬於桃源里,
早期這一帶都以土雞城聞名....

這家店看海的感覺,似乎跟墾丁民宿-{ 花園紅了 }
但聽起來 ,服務就真的差多了....
作者: tsai2824    時間: 2009-7-8 09:07
昨天在PTT也看到了這篇
作者: xxx 看板: Gossiping
標題: [問卦] 有沒有自己部落格分享消費心得會被店家檢舉的八卦?
時間: Tue Jul  7 22:12:39 2009

我們一群朋友上次在高雄某大學後山某海景餐廳用餐,
由於消費的經驗不是很愉快,
回來以後有個朋友在個人部落格上寫了這段不愉快的經驗。

過了一個月,發現他這篇文章被PCHOME封鎖了,
還發信通知說如果沒有回覆說明就要逕自將他文章刪除。

以下節錄信件內容

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
二、本公司接獲檢舉人的來函後,隨即按照其來信所提之說明及指示前往以下新聞台Blog
進行形式查證之工作:

以上文章遭檢舉涉及公然辱罵、誹謗,以及損壞他人名譽,然依檢舉人的來函及本公司形
式查證結果,上開新聞台Blog網頁所載內容,究屬言論自由範圍,抑或為涉及侵害名譽之
違法言論,本公司本非司法、檢調或仲裁機關,尚不能進一步釐清相關權利關係。但為求
慎重起見,本公司故發函通知您前開事實,並請您於接獲此通知函後二十四小時內,儘速
提出相關說明,逾期未提出說明,本公司將依檢舉人來函所要求,先行刪除檢舉人所提出
涉嫌侵害檢舉人合法權益之文章,待相關權利關係釐清後再為進一步之處理。

三、本公司之處理方式,僅係依檢舉人來函所提之主張及說明為之,不代表本公司對實體
法律問題之判斷,實體法律問題之判斷仍須由司法、仲裁機關為之。
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

我認為朋友的文章內容都是針對消費的經驗描述而已,連大聲幹譙都稱不上,
餐廳好壞應該是可受公評之事,沒道理侵害言論自由。

但是朋友擔心若不將文章撤下,店家如果來硬的會惹上麻煩。

甚麼麻煩? 對於市井小民來說,需要上法院就是大麻煩了。

所以想請教這類的案件,若是店家堅持採取行動,
難道真的需要上法院解決?

或是法院依常理不會受理這種雞毛蒜皮的小事情?

麻煩有相關法律知識的人士提供意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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店家很喜歡亂告人又沒常識
前幾天最紅的就是中壢kiki屋,跑到人家部落格嗆要告
在前幾天還有高雄神座日本拉麵連鎖店,盜用日本神座商標註冊也不許人批評

不過也有相關的法律回應
誹謗罪的規定是刑法第310條:
意圖散布於眾,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,為誹謗罪,處一
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。
散布文字、圖畫犯前項之罪者,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一千元以下
罰金。
對於所誹謗之事,能證明其為真實者,不罰。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
關者,不在此限。
店家可以拿來告你的的是這一條
但是第311條的阻卻違法事由:
以善意發表言論,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,不罰:
一、因自衛、自辯或保護合法之利益者。
二、公務員因職務而報告者。
三、對於可受公評之事,而為適當之評論者。
四、對於中央及地方之會議或法院或公眾集會之記事,而為適當之載述者

店家的服務態度,好不好吃皆是可受公評之事,只要你不用髒話罵他們
他們告你是自討沒趣!
作者: kageyama    時間: 2009-7-8 10:41
我是這樣覺得啦!

從文章看來也還好,TSAI兄說的基本上說的也沒錯就是了!
作者: infax    時間: 2009-7-9 21:53
更新一下....
詢問PCHome新聞台,該檢舉內容為何,
新聞台回覆:『檢舉內容:無根據說違建,並無停電事故,惡意中傷. 』。
我的天啊....
那天我們所有在該店消費的人都失去知覺了嗎?
明明就是停電,冷氣停止運轉,逃生照明都亮了,所有人在那開窗幹嘛的
服務生還跟客人說因為停電,部分餐沒辦法出
這比鬼打牆還利害了
違建的部分,沒人說他就是違建,只是在懷疑該店家是建在海岸邊,怎麼能拿到建照的
我真的是服了這家店了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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